各街道、开发园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落实四新行动,争当四强示范的通知》(江宁委发〔2020〕16号)、《区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强区建设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速推动我区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加快构建具有江宁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通过对新产业体系领域、高质量发展领域、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领域进行培育和扶持,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根据《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宁财企﹝2020﹞114号)要求,现将2020年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新产业体系领域
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奖励、软件资质奖励、软件新增长点奖励。
(二)高质量发展领域
重点支持工业投资项目、智能制造类示范项目奖励、省级新产品鉴定补助项目、新获认定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奖励、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首台(套)奖励、重大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产业绿色发展项目、节能项目、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考核奖补、去产能和淘汰低端低效产能项目、“散乱污”企业(作坊)综合整治(关停、搬迁类)考核奖励。
(三)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领域
重点支持省级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项目。
二、项目申报主体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江宁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四)近三年内未有严重失信行为。具体失信行为见《关于印发〈江宁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暂行规定〉的通知》(江宁政办〔2017〕77号);
(五)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六)《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七)对列入规上工业企业统计名录,或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库的申报主体给予优先支持。
三、项目申报事项
(一)项目申报资料的上报,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纸质版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材料均报所属街道企服中心、开发区管委会经发部门审核并签章后汇总行文上报。
(二)项目申报资料,由区工信局各归口科室直接受理。项目申报须对照《申报指南》中的有关要求,按类别进行申报。年度内,对同一企业或单位符合多个支持条件的项目,原则上只支持一个资助标准“最高”的项目。
(三)申报主体须认真填写《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未填报《承诺书》的一律不予立项扶持。
(四)项目申报截止时限为2020年9月28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区工信局投资与规划科汤勇
电话:52289133
联系人:区财政局企业科王子旸
电话:52281345
附件:
1. 2020年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 2020年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3. 2020年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4. 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
2020年9月14日